第10封書信 Letter 10
書信十
致博學的以利亞
立法者制定法律以幫助受壓迫者,而辯護士則運用演說家的藝術來幫助那些需要公正辯護的人。我的朋友,你已研習了雄辯術和法律。現在,請將你的藝術付諸實踐,藉此制止壓迫者,幫助那些被他們壓迫的人,並以法律為盾牌來捍衛他們。即使是你的朋友,也不要讓有罪的委託人從你的辯護中獲益。
這些有罪之人中,有一個就是那個惡棍亞伯拉罕。他在教會的產業上定居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後,便夥同數人作惡,並且毫不猶豫地承認自己的行為。我已將他連同他的所作所為、他所虧負的當事人,以及可敬的副執事革隆提烏斯一併送交給你。我並非要你將這有罪之人交給當局,而是希望當受害者向你陳述他們所遭受的一切時,能使你,我博學的朋友,對他們的情況產生同情,從而促使你強迫這個惡人歸還他所竊取的一切。